


每年的3月22日是世界水日(英语:World Day for Water或Word water day)。
1993年1月18日,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二十一世纪议程》第十八章所提出的建议,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其旨在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解决日益严峻的缺乏淡水问题,开展广泛的宣传以提高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认识。联合国水机制和联合国人居署负责对全球的世界水日活动进行协调。
水是生命之源,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随着人们对水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让全世界关注水问题,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订的《21世纪行动议程》中所提建议,确定自当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部即确定每年的7月1日至7日为“中国水周”,考虑到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的主旨和内容基本相同,因此从1994年开始,把“中国水周”的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时间的重合,使宣传活动更加突出“世界水日”的主题。
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关系到国脉民运,必须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走上了法治轨道。为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增强全民的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各种水事活动,中国水利部从1989年开始,每年7月1日至7日为“水法宣传周”。自1993年“世界水日”诞生后,从1994年起,水利部决定“水法宣传周”从每年的“世界水日”即1994年3月22日开始,1994年至3月28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