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校直机关、各系部: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设计了调查问卷,并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在线调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9 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校直机关、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及学生积极参与本次调查。
一、调查时间、对象、方式
调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
调查方式: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

二、加大宣传力度
校直机关、各系部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教师及学生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严禁弄虚作假
此调查结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直接汇总,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好正确引导,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1《关于公布国务院教育督导办2021年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调查二维码的通知》
督导室
2021年11月